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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4-30 19:4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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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 从R&B到R&B
其实,关于摇滚乐诞生的年代,在美国早就有很多说法,1951年,电台就开始普遍使用“rock 'n' roll”一词;还有,美国有个摇滚名人堂的机构,他们把摇滚乐的诞生年代定为1952年,标志是艾伦·弗里德举办摇滚音乐会,人家都以摇滚的名义举办音乐会了,摇滚乐当然诞生了。所以,这一点还是有说服力的。美国《生活》杂志在2002年也出版了一本书《摇滚生活五十年》。但是为什么摇滚非要弄出两个生日呢?说到底还是个黑白问题,早两年摇滚乐的诞生就和白人没什么关系,晚两年白人就入场了。美国在1954年摇滚乐轰轰烈烈的时候废除了《种族隔离法》,但时至今日,种族歧视仍旧阴魂不散。
摇滚在重复中前进
被白人接受的文化才是真正的美国文化,否则就是“非裔美国人文化”或“种族文化”,于是,天降大任于猫王,他成了媾和美国黑白文化的重要砝码,从此,摇滚乐的面前是一片坦途,白人怎么解释都能自圆其说。
50年代的摇滚乐,基本上还处于对根源音乐的吸收融合阶段,此时的摇滚特点十分鲜明,那就是它的风格基本上都是根源性的,不管是白人的猫王、杰里·李·刘易斯或巴迪·霍利还是黑人的查克·贝里、胖子多米诺或小理查德,他们的音乐成分都根植在乡村音乐或布鲁斯之中。50年代末期,摇滚乐突然出现了真空,上面这6位摇滚歌星因各种原因都离开了歌坛,所以,摇滚乐进入了“消亡期”。进入60年代,美国摇滚对西方其他国家的影响开始有所反映,这首当其冲的就是英国,“披头士”带着他们对美国摇滚乐的理解杀回到美国,让美国人感受到了一种新型摇滚乐的冲击。从“披头士”开始,摇滚乐不再像原来那么纯粹,它的说法也从“rock 'n' roll”变成了“rock”,这种称谓上的改变,其实就是为了区分摇滚乐的根源性与非根源性。
60年代的摇滚乐开始与各种音乐进行融合,当白人把对摇滚乐的理解变成他们自己的摇滚乐,回过头来再和黑人音乐进行融合,就出现了布鲁斯摇滚,一个很奇特的现象是,英国节奏与布鲁斯摇滚基本上以白人为主,这种音乐对英国摇滚乐坛的影响一直持续到80年代,直到“史密斯”乐队在音乐中放弃了布鲁斯结构。美国摇滚乐在60年代赶上了一场革命,嬉皮运动、毒品文化、越南战争、黑人民权……都为摇滚乐的变异、发展提供了很好的舞台,在这个时期,形成了民歌摇滚、灵歌、布鲁斯摇滚、波糖组合、重金属、迷幻摇滚、艺术摇滚、车库摇滚、青春偶像、乡村摇滚……在这个10年中,摇滚乐最基础的版图形成了,之后的30年,摇滚乐就是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地组合、重复,以适应新的时代的需求。
这正如摇滚乐的初期是R&B,今天就回到了R&B,但你绝对不会认为今天的R&B是一种根源音乐或是对根源的回归,它仅仅是找回原来的一种形式,并用一种新的方式来演绎,从音乐本质上讲,它并没有创新。
当“后街男孩”可以越洋来到中国,让中国人感受到偶像组合的魅力,似乎很少有人注意,像他们这样的组合早在60年代便以几乎相同的手段制造出来了。“修士”,这个在讲述摇滚乐历史时总会提到但总会被人遗忘的组合,就是唱片工业在制造明星效应时的一次大胆尝试,结果它成功了,风头一度盖过“披头士”。这种以选秀方式来确定音乐组合的做法后来屡试不爽,从“辣妹”到“男孩地带”,从“西城男孩”到F4……
2002年,美国出现一支备受媒体青睐的乐队“敲击”,之所以受到关注,就是因为他们的音乐太像当年的“地下丝绒”了,爱屋及乌,也能让媒体热闹一阵。“敲击”只不过是一个很小的事情,如果回顾这50年的摇滚乐,这种重复几乎是在有规律地进行着。琼·贝茨,一个60年代的民谣歌手,后来乔尼·米切尔和苏珊娜·维加和她有什么本质区别呢?惠特尼·休斯敦和戴安娜·罗斯又有什么区别呢?90年代的“飞鱼”和60年代的“感恩而死”有什么差别呢?90年代美国西海岸的朋克和70年代英国朋克有什么不同呢?90年代末期的另类摇滚和60年代的车库摇滚又有什么不一样的?90年代末期的英式摇滚,他们的祖宗就是60年代的“披头士”、“谁人”、“奇想”……有人曾说过,摇滚乐听到70年代就可以不用再往下听了,因为之后的摇滚都曾经出现过了。这话的确有些道理,摇滚乐仅仅是因为商业上的需要才会不停地改头换面。
音乐可以重复,甚至某种音乐现象都是可以复制的。比如今天的埃米内姆,他在黑人的Hip-Hop流行数年之后,成了今天黑人统治歌坛后惟一一个白人代表,为什么会这样?因为这个说唱界需要一个白人,猫王开着卡车偷走了黑人音乐,埃米内姆到了8英里之外偷走了黑人的说唱,这一情形和50年前何其相似。当年是猫王在黑人R&B丛林中拔地而起,今天是埃米内姆在歌坛“黑”社会中独树一帜。甚至,我们还可以遥想一下90年代冒出来的那个白人说唱歌手范尼拉·艾斯,他几乎就是比尔·黑利的翻版,而“摇滚小子”就是李·刘易斯……
以这个角度来看“滚石”乐队,会发现,他们是一支非常聪明的乐队,似乎他们从一开始就看到了摇滚乐在未来的变化规律和摇滚乐的本质,几十年来,他们的音乐一直固定在布鲁斯、节奏与布鲁斯和乡村音乐这几种根源音乐中,间或加入一些疯克、雷吉和迪斯科,所以,他们永远不会过时,不管到什么年代,不管风水怎么轮流转,都能轮到“滚石”。
摇滚乐的每一次洗心革面,都像是一个小姑娘被重新打扮了一回,乍一看眼前一亮,但走近仔细一端详,发现似曾相识,时间一长就审美疲劳了,于是就再回炉加工,如此反复,反正人总是爱健忘的,每次都有新的惊喜。
制造差异,推动摇滚
文化的差异性是促进文化活跃和进步的动力,这是毋庸置疑的。摇滚乐虽然在50年来一直重复发展,但它是在人为地制造一种差异性,否则它就只能死亡。它为什么要制造差异?主要还是因为美国没什么文化。
因为美国摇滚乐的源泉来自黑人音乐、白人乡村歌曲和民歌,黑人从来不会进入到白人乡村音乐和民歌领域,所以,仅靠白人音乐,美国是不会出现摇滚乐的。黑人音乐与白人音乐的融合,才能体现出其差异性——即摇滚乐。
但是,美国传统音乐文化并不丰厚,当年他们如果能想到为摇滚乐的来源提供一种可能的话,都不会灭绝印第安人。仅仅几种音乐来源勾兑成摇滚乐,一旦它继续发展,就会出现差异性不足的问题,尤其是它在商业背景下,这种差异性很容易被商业因素同化,所以就逼迫摇滚乐要不断变化,这种变化在今天看来,它不是革命,而是人为地制造一种差异,通过这种差异性来表明摇滚的进步。
摇滚乐是根源音乐融合后出现的第一代音乐类型,当它在50年代末期消亡时,它开始了第一步蜕变,那就是摇滚乐与布鲁尔大厦里面的音乐风格以及锡锅巷里的流行歌曲融合,使摇滚变得离根源更远一些,与根源的差异明显一些,这样的目的无非是让摇滚乐下一步再与根源音乐融合,于是就有了布鲁斯摇滚、乡村摇滚和民歌摇滚。之后,摇滚乐与古典音乐结合,出现了艺术摇滚,艺术摇滚与先锋音乐结合,又出现了噪音摇滚、实验音乐……
以今天任何一种音乐风格为例,都能推导出它的每一步变化,比如重金属,黑人的布鲁斯音乐被白人演变成布鲁斯摇滚,布鲁斯摇滚之后又变成了硬摇滚,然后便成了重金属。重金属再往下发展,就必须与其他类型的音乐结合,否则它就无法再有新的变化,于是,与古典音乐结合成交响金属,与实验音乐结合成工业噪音,与电子乐结合成电子重金属,与说唱乐结合成重金属说唱……摇滚乐的差异性有时就像近亲繁殖。
《滚石》杂志最近做了一期专题:《改变摇滚乐的50个时刻》,其中有几个时刻恰恰证明了摇滚乐人为制造差异性的过程,比如,鲍勃·迪伦在1965年新港音乐节上给木吉他“通上了电”。在传统民歌的概念中,木吉他就是木吉他,它是不能和电吉他混为一谈的。迪伦也是抱着木吉他吹着口琴成名的,但是他在成名后有点厌烦木吉他的单调形式,尤其是当他听到有人用摇滚的方式演绎民歌,他便蠢蠢欲动,于是他借助民歌节,冒天下之大不韪给吉他通上了电。当然,这次演出他们在台上搞得乱七八糟,台下以骚乱和起哄的方式否定了迪伦的冒进。可事实上,迪伦的这次胡来促成了民歌摇滚时代的到来。这就是差异性。
在“50个时刻”中,还有“披头士”制作专辑《佩珀军士孤独之心俱乐部》,这是一张无论从任何角度来看都是经典的摇滚专辑,它能进入这难忘的“50个时刻”天经地义,因为没有这张专辑,摇滚乐的历史就会变得不很清晰。因为《佩珀军士》是一张打通轻音乐、硬摇滚、印度音乐、摇摆乐、古典音乐和布鲁斯音乐之门的专辑,是一次最令人叹服的音乐大融合。“披头士”在这一张专辑中制造出来很多种差异性,同时为后人在音乐中制造更多差异性提供了范本和启发,只要你有本事,你可以把任何两种不相干的音乐鼓捣在一起,这就是今天摇滚乐的定律。所以保罗·麦卡特尼在录制完这张专辑后说:“我们录制《佩珀军士》让我们超越了自我,解放了自我,从中得到了很多乐趣。”
有时,摇滚乐出于商业上的考虑,人为地制造出许多所谓的风格或名词,以利于唱片在市场上细分,流行音乐不过有十多个大的类别,而从市场角度来看,它可以分为上百个品种,这些品种不过是些“伪差异性”,实际上跟音乐本身的特点关系不大。
50年来,摇滚乐为了能不断变化,用差异性来制造音乐间的区别,基本上采用这样几种方式:
第一,不同的音乐类型之间的结合,这是最常见的方式,比如摇滚乐与古典音乐的结合,或摇滚与乡村音乐的结合,甚至两者间结合的比例的差异都能衍生出不同的品种。这种结合往往是决定于音乐人的兴趣和喜好。
第二,从边缘、地下音乐中开发出新品种。美国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民间音乐,但是它有游离于商业体系之外的大众或地下音乐,这类音乐数量庞大,同时它扎根于民众之中,文化底蕴相对丰厚,当它逐渐形成一种地域性气候的时候,就很容易成为商业开发的对象。比如60年代底特律的灵歌,美国南部的乡村摇滚以及70年代英国的朋克摇滚,80年代芝加哥的House音乐。
第三,科技的进步与发明给摇滚乐在声响效果上带来的新突破。电子乐是最典型的科技化结果,但它不仅形成了电子音乐的一大类型,而是这种电子音乐可以和任何已经定型的音乐类型结合在一起,每结合一次,就意味着可能有一种新的音乐形态出现;另外,对乐器以及其辅助设备的改良、创新也可能使新的音乐形态出现。
第四,从美国本土之外吸收新的音乐形式。美国的音乐再怎么结合,也像一个村子里通婚,会影响下一代音乐的质量,所以,美国人能兼收并蓄,不停地从其他国家和地区吸收音乐元素,来丰富自己的音乐。比如从加勒比地区吸收了雷吉音乐,从拉美的西班牙语地区吸收的拉丁音乐……不管是保罗·西蒙还是里奇·马丁,他们的音乐风格可能不一样,但他们在过去做的事情其实结果是一样的,就是把两种不同地区的音乐类型结合在一起。
摇滚乐真的是有个性的音乐吗?未必,只能说它是一种有差异性的音乐,而如果说这种差异性,它可能还不如美国之外的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音乐差异性大。美国摇滚乐就像一台循环器,在循环和重复中变相地制造出各种各样但本质上没什么区别的音乐。就像今天的R&B,它在50年代的时候就是黑人的流行歌曲,然后转变成嘟-喔普,之后变成了灵歌,然后再变成流行歌曲,当它变成流行歌曲后,人们就又叫它R&B。今天的R&B和50年前的R&B有什么区别?除了在录音技巧和音响效果上不同,其他没什么变化。黑人的音乐就是这样,它从来都不会有什么变化,音乐就是他们的生活一部分,所以它在50年内进行了一次轮回,这次大大的轮回,我们看到的是美国文化的先天不足的单调性与市场对多样性的需求形成了一个剪刀差,于是黑人用这把剪刀以黑人音乐为圆心,以寻找市场间的差异行为半径,剪出了一个所谓摇滚乐文化的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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